王力宏和李靚蕾婚變鬧得雞飛狗跳,當年恩愛已不復見。(中時資料照 張祐銘攝)
王力宏和李靚蕾婚變鬧得雞飛狗跳,當年恩愛已不復見。(中時資料照 張祐銘攝)

藝人王力宏與李靚蕾離婚,李靚蕾拋出「核彈級爆料」,大爆王力宏約炮、召妓,「優質偶像」形象一夕崩毀。王父跳出來反控李靚蕾當年懷孕挾胎兒逼婚,離婚時還要求上億台幣、且「毀滅長文」是分居兩年來處心積慮的結果。但李靚蕾反擊,要求王力宏在今(19)日下午3時前道歉,否則會對王家父子提出誹謗告訴。律師劉韋廷分析,李靚蕾舉出自己是在兩名好友的陪伴下寫出長文,等於擁有人證、物證,若王爸爸提不出證據的話,就很可能就會構成誹謗。

王力宏父親王大中今(19)日凌晨發手寫信為兒發聲,指控李靚蕾當年「以孕逼婚」,說李靚蕾發表的「毀滅長文」不是第一時間寫出,而是分居兩年來處心積慮的結果;還說離婚女方有「數億台幣的要求,生活費,兩名菲傭,一名保姆及一名專用司機,再加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這一切都已同意交付,絕對沒有不支付她的可能。

對於王父說法,李靚蕾再度發文反駁,說明「前天的長文,我是前天在我兩位好姐妺的陪伴下,我一個人一字ー句寫完的。我有人證可以證明,並不是兩年處心積慮的結果。」。

對此,據TVBS報導,律師劉韋廷分析,若李的說法屬實,她就手握人證、物證兩大關鍵,有二位姊妹作為「人證」,而發文的時間點、文字檔案儲存的時間點就會變成「物證」。如果王爸爸提不出證據,兩年前就有這篇文章,否則的確很有可能會構成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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