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吳姓士官於今年9月3日在營區內性侵女士兵,吳嫌矢口否認犯行,地檢署向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示意圖,達志影像)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吳姓士官於今年9月3日在營區內性侵女士兵,吳嫌矢口否認犯行,地檢署向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示意圖,達志影像)

軍人節醜聞!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吳姓士官於今年9月3日在營區內性侵女士兵,吳嫌矢口否認犯行,地檢署向連江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吳嫌日前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但法院認為吳嫌經過1個月後才坦承犯行,且難保有仍有翻異之可能,聲請駁回。

據悉,吳嫌為高雄人,在馬祖服務長達11年,9月3日軍人節當天,以分配打掃勤務為由支開其他士兵,要求女兵到寢室向他報到,趁隙伸出狼爪性侵得逞。

受害女兵不甘受辱向長官檢舉,憲兵隊、警方介入調查後,吳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連江地檢署偵辦,吳嫌矢口否認犯行,地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吳嫌羈押歷經1個月後才開始坦承犯行,辯稱因一時衝動才會犯案,且保證不會再與被害人聯繫,另外尚有部分金融帳戶、車貸及信用卡等費用,現已遭銀行通知催繳,需要親自處理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及具保停止羈押。

法院認為,吳嫌經過1個多月才間始坦承犯行,足見他的供述依證據程度才相應坦承,避責行為明顯,且犯後曾以不明方式取得被害人聯絡方式,坦承有傳訊要求不得揭發。

此外,審理終結前,吳嫌仍有翻異的可能,而妨害性自主案件最主要之證據,多為被害人之指訴,首需確保被害人證述內容不受不當因素之影響,聲請駁回。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