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的日本料理「磯勢」餐廳,因日前發律師函,拒絕米其林上門評鑑卻未獲回應,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摘自磯勢官方網站)
台灣知名的日本料理「磯勢」餐廳,因日前發律師函,拒絕米其林上門評鑑卻未獲回應,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摘自磯勢官方網站)

台灣知名的日本料理「磯勢」餐廳,因日前發律師函,拒絕米其林上門評鑑卻未獲回應,因此提起民事訴訟,禁止「祕密客」來訪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磯勢」餐廳所屬的瑞慧日式餐飲公司敗訴。可上訴。

北院駁回瑞慧日式餐飲請求、判決敗訴的理由,是認為餐廳的營業自由並沒有被侵害,且限制米其林評審員到餐廳用餐,是濫用權利,法院不應准許。

法國米其林公司1900年出版《米其林指南》,1931年啟用「3星」 評等,透過祕密客暗訪觀察店家真實一面,但因評選標準不透明備受爭議,《米其林指南》2018年起在台評鑑,也引發一連串的官司糾紛。

「磯勢」餐廳所屬的瑞慧日式餐飲公司向米其林提告,要求對方不得派評審員至磯勢用餐、評鑑,也不得在米其林指南上評鑑或推薦磯勢,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審理,磯勢餐廳及米其林都委由律師出庭。

磯勢的律師楊代華開庭前受訪表示,餐廳及廚師都有權利決定要不要參加米其林評鑑,但米其林沒有告訴外界評審員是誰、評審過程、標準為何,磯勢餐廳不希望美食好與壞只存在一種聲音,因此請法院判決,保護餐廳和廚師權益。

楊代華隨後在法庭上指出,磯勢餐廳已表示不願接受米其林派員用餐評鑑,每間餐廳有權決定是否參與評鑑,如果米其林還是要派人評審,就是侵害餐廳營業自由,也侵害餐廳自我實現的人格權。

米其林的律師反駁,米其林不對磯勢回函是行使「不表意自由」,至於是否繼續對磯勢派祕密客去評鑑,律師說,沒有聽聞米其林對此有何表示。法官最後問雙方有無可能調解,律師說要向米其林確認,北院審結後判瑞慧日式餐飲敗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