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間涉嫌要求陳姓陰陽人提供口交性服務的少年隊李姓線民接受完偵訊後,在員警的帶領下離去。(中時資料照/葉誌華攝)
2002年間涉嫌要求陳姓陰陽人提供口交性服務的少年隊李姓線民接受完偵訊後,在員警的帶領下離去。(中時資料照/葉誌華攝)
信義分局鑑識人員前往事發廁所採集證據,釐清案情真相。(中時資料照/鄭超文攝)
信義分局鑑識人員前往事發廁所採集證據,釐清案情真相。(中時資料照/鄭超文攝)

擁有男、女性器官的雙性人私娼,指控北市少年隊刑警將她查獲後,帶至隊部4樓浴室強逼口交,引發軒然大波,事後雙方各說各話,北市警方調查案件卻出現戲劇性發展,原來陳女指控二度性侵的刑警,其實是個常在警局進出的線民。

陳姓私娼指控,2002年8月24日凌晨3時許「刑警」將她帶到4樓浴室,第一次強逼口交,說可以幫她在筆錄上「動手腳」,在隊上就可以直接交保離開,不用再去地檢署,又說「如果妳錢不夠,我也可以先借。」約20分鐘後,該刑警帶她去上第二次廁所,結果又拉著她進浴室,再度逼迫進行口交性服務。

陳女說得楚楚可憐,當時由公私娼組成的「日日春協會」也出面聲援力挺,面對各界質疑,北市警方火速將當天查緝私娼的少年隊5名刑警找來,一字排開讓陳女指認,結果卻找不到人,也讓外界霧裡看花。

承辦人員後來想到,當天還有1個李姓線民,因為透過他提供的線索,少年隊才會到昆明街旅館查色情,所以人抓到後,李就一直留在辦公室,因刑警忙著打公文,他曾協助帶陳女去上廁所,最後警方把李找來,陳女一看到人,就大喊:「就是他!」

對於李能自由出入警局,還協助刑事工作,警方立刻坦承疏失、懲處隊員,但也間接證明警察清白,白嫖者並非刑警,全案後來便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李男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除調閱當天監視器,另要陳女描述李當天的內褲樣式、性器官尺寸,李對此則不斷喊冤,表示當天協助警察帶私娼上廁所,有楊姓刑警陪同,他怎麼可能亂來?雙方各執一詞,北檢偵查後,因陳女描述,有多處和事實不符,最後依罪證不足不起訴。

少年隊經此事件,先是隊長陳東陽自認領導無方,後來請調獲准,北市警局也開始檢討,過去要求少年隊和其他分局一樣,毒品、黑幫、色情、槍枝,什麼績效都要有,才導致劫囚案和白嫖案接連發生。

2002年10月,在性侵案釐清後,北市警方宣佈少年隊此後,將以防治學生、校園犯罪為主,無關少年案件的查緝工作全部取消,少年隊成為真正的專業單位,致力校園問題至今。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群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為鑑。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