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保險糾紛  消費評議中心:先向原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截自林楚茵節目)
金融投資保險糾紛 消費評議中心:先向原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截自林楚茵節目)

金融、投資、保險糾紛層出不窮,一般民眾若遇到金融糾紛時,該如何自保?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在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網路節目受訪表示,糾紛發生時,消費者應先向原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如不接受申訴結果,評議中心才會受理消費者的申請評議。消費者可以撥打申訴專線1998或到評議中心臨櫃,會提供專人諮詢服務。

去年一位七旬老翁因無法獲得保險理賠,酒後持刀到保險公司理論,一言不合就劃傷兩名保險人員;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台灣好聲茵」節目邀請專門調解金融糾紛的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跟民眾破解常見金融話術圈套並介紹評議中心的申訴管道。

林志潔提到,金融消費者資訊不對等的情況非常嚴重,「你可能不知道爸爸的定存要到期了,但是理專都知道」,目前金管會監理政策有理專十誡,保險業務員也須符合招攬原則。

林楚茵問道,保險員招攬時說「某某險今年底就要停售了」、證券營業員說「現在一檔股票保證翻倍,我直接幫你下單」或「幫你多蓋幾張空白表單,以免再跑一趟」、招攬高齡長者買投資型保單說「隨時可以解約,把錢領回來」等,這些話術是否合法呢?

林志潔解釋,不當招攬或保證獲利,都可能違反金保法的規定,此外,消費者不可以因為信任關係就任意給印章、存摺或蓋空白授權,嚴重的話可能會被盜用帳戶。林志潔建議長者應該選擇小額終老保險,而非加入往生互助會這種風險高的組織。

林志潔表示,評議中心隸屬於金管會,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成立,屬於訴訟外調解機制,免費調解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消費糾紛,但是糾紛發生時,消費者應先向原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