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林祈烽(中)等議員18日質詢時,表示市府委外廠商在道路施工便宜行事,不見義交或工人在指揮交通,權責單位是尸位素餐?(陳世宗攝)
市議員林祈烽(中)等議員18日質詢時,表示市府委外廠商在道路施工便宜行事,不見義交或工人在指揮交通,權責單位是尸位素餐?(陳世宗攝)
道路上看見工人在修剪分隔島路樹或是開挖管線工程時,時常看不到有義交或工人在道路前方指揮交通。(陳世宗攝)
道路上看見工人在修剪分隔島路樹或是開挖管線工程時,時常看不到有義交或工人在道路前方指揮交通。(陳世宗攝)

台中市交通維持計畫有申請不用執行?市議員林祈烽等議員18日質詢時,播放影片和照片質疑市府擬訂的交維計畫根本都沒有在執行,委外廠商在道路施工便宜行事,不見義交或工人在指揮交通,市府權責單位尸位素餐?建設局長陳大田說,市府落實交維計畫,請養工處積極加強查處,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林祈烽說,民眾蜂擁向他投訴,在道路上看見工人在修剪分隔島路樹或是開挖管線工程時,時常看不到有義交或工人在道路前方指揮交通;市府不是訂有道路施工法律規定,包商都需要送交通維持計畫書嗎?是廠商便宜行事,有送交維計畫書卻沒派員?還是有包商沒有申請就自行開挖道路?

林祈烽表示,民眾抱怨在道路上行駛,前方可能是大貨車或大客車阻擋前方視線,當大車變換車道時,後方的小車根本就不知道原來前方道路上有工人在施工,尤其是在轉彎處時更是險象環生,等到駕駛人發現只能緊急剎車,全車的人都受到嚴重驚嚇。

林祈烽指出,他在外面跑行程時,也遇過驚險的情況,施工單位根本無視道路交通安全,不管施工工人的生命,完全沒有義交人員在指揮交通。市府自治條例規定的很清楚「施作工程未經核准交通維持計畫者,處工程主辦單位負責人及承攬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停工及限期恢復原狀,不遵守勒令辦理者,得按次處罰。」

建設局長陳大田說,委外廠商在契約上都有規定,只要在道路上施工或復工時,一定要按交維計畫執行,有人在前面引導及管制人車通行,如果違反規定會依契約記點扣款;第一線養護工程處同仁都會抽查督導,也曾經有類似開罰處分,會請養工處積極加強查處,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