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苗栗山區驚傳有2名劇組人員墜落後溺水致死,勞動部職安署中區隨即跟負責人瞭解,今天也派人實施檢查,初步認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包括未使勞工穿戴救生衣、未準備緊急搶救器材及未事前執行安全衛生教育或訓練,後續也將依職安法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一名正妹在苗栗某公司擔任包裝員,但日前因職災造成右腳截肢,事後老闆僅包1萬元紅包打發,經勞資雙方調解,公司也只願給10萬元撫慰金,未料事後卻遭老闆娘嗆「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公司群組裡更有員工反罵「最後死的還會是妳自己而已」,讓她相當無助。
職安法在2014年時修正,把各行各業納入其中,但原本規範30人以下事業應設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但考量微型企業難以符合規定,職安署擬從明年1月7日新增上6小時的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類,若未符合規定,遭勞動檢查且未改善可罰3萬至15萬元。
近日已進入炎夏,中央氣象局接連發布高溫資訊,勞動部職安署提醒需於戶外從事作業之事業單位,絕不可輕忽危害風險,確實做好熱危害預防措施,以保障作業安全,職安署提及,去年共有3件經複查後仍未提供勞工飲水、陰涼休息場所等,共開罰15萬元。
我國疫情依舊嚴峻,職安署去年就曾針對如防疫物資生產如口罩、酒精等行業發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產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今年則因應疫情嚴峻,因此也針對如放寬工時彈性物流業、批發零售業等執行勞動條件專案勞檢;而近期公布的明年勞檢方針也指出,明年將針對如會接觸不特定人的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業等「強化生物病原體」的危害預防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