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苗栗山區驚傳有2名劇組人員墜落後溺水致死,勞動部職安署中區隨即跟負責人瞭解,今天也派人實施檢查,初步認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包括未使勞工穿戴救生衣、未準備緊急搶救器材及未事前執行安全衛生教育或訓練,後續也將依職安法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職安法在2014年時修正,把各行各業納入其中,但原本規範30人以下事業應設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但考量微型企業難以符合規定,職安署擬從明年1月7日新增上6小時的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類,若未符合規定,遭勞動檢查且未改善可罰3萬至15萬元。
據勞動部統計指出,去年全年勞動條件勞動檢查場次只剩3萬3092場次、罰鍰達3.4億元,但總場次只剩下總統蔡英文2016年上任當年6萬7194場次一半,而罰鍰金額相較2018年的5.1億餘元相差達1.7億元。
我國疫情依舊嚴峻,職安署去年就曾針對如防疫物資生產如口罩、酒精等行業發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產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今年則因應疫情嚴峻,因此也針對如放寬工時彈性物流業、批發零售業等執行勞動條件專案勞檢;而近期公布的明年勞檢方針也指出,明年將針對如會接觸不特定人的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業等「強化生物病原體」的危害預防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