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男子怒控人妻偷吃小15歲的同事,要求小王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男子怒控人妻偷吃小15歲的同事,要求小王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1名男子怒控妻子偷吃小她15歲的小王,更於聊天紀錄中發現她和小王的鹹濕對話,包括:「我這有大雪茄哦」、「新鮮小香腸」、「把我弄得淫蕩了」等,男子忍無可忍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小王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新竹1名人妻與老公於99年2月結婚,育有1子2女,她於工作期間認識1名小15歲的小王,2人常常發生性行為、相約出遊,互傳曖昧訊息等,老公氣得怒告小王侵害配偶權,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王辯稱,2人並無交往,更無發生性行為,且人妻大他15歲,2人僅為工作夥伴,偶爾透過通訊軟體傳訊聊天,他因為性格外向、交友廣闊,於聊天過程不免與異性友人互開較為煽情之玩笑,並未真實與該等友人發生性關係。

人妻表示,2人聊天內容都是開玩笑,未發生性交、猥褻等行為,老公無法以聊天紀錄證明他和小王有共處一處,衣衫不整或有性交、猥褻之事實,老公於111年1月撤回對她的告訴,並於111年2月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之條款並未包含本件損害賠償事件之和解,因此老公依法不得請求賠償。

法官勘驗聊天紀錄,內容提及:「我這有大雪茄哦」、「把我弄得淫蕩了」、「新鮮小香腸」、「以後還要陪你接生小孩勒」、「我想吃你了」、「我都被你搞到MC還提早來」等,認為2人有逾越一般朋友之交往,且根據離婚協議書內的約定,認定男方求償人妻不合理,故要求小王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