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愛上人夫互傳親密訊息,人妻看見2人全裸牽手照怒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單親媽愛上人夫互傳親密訊息,人妻看見2人全裸牽手照怒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去年有名王姓單親媽媽在社群軟體認識1名人夫,2人不僅相約旅館「嘿咻」,還拍攝牽手裸照與擁抱親密照,甚至2人還互傳腥羶色訊息「把我當洩慾的對象」、「我一定讓你癱軟」、「那個來不要舔我」等,正宮發現後警告王女別再來找老公,但卻難以阻擋王女,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新北地院判王女賠14萬,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記載,人妻與老公結婚2年育有1個孩子,去年老公便在社群軟體twitter認識1名王姓女子,且2人如交往中男女互動,某次她無意間發現老公手機相簿,竟然有與王女「衣衫不整」,甚至全裸牽手與互擁親密照,甚至2人對話還滿滿的腥羶色,讓她大受打擊,並且告誡老公立即停止不當男女關係。

豈料,2人依舊在去年12月期間,頻繁透過twitter互傳親密訊息,她發現老公傳給王女「妳可以盡量把我當洩慾的對象」、「我一定讓你癱軟」,王女則回傳「那個來下面味道很重,請你不要舔我」、「你想我就會自己來找我」、「突然很想你」,還附上露奶和下體不雅照片色誘老公。

人妻在今年2月曾和王女直球對決,王女認錯也答應不再連絡,豈料,隔2天王女卻透過老公的同事試圖聯絡,她見王女毫無悔改之意,忍無可忍,便向王女提告求償70萬元精神撫慰金。

王女則向法院表示,現今法律已有不應承認配偶權之概念,事情被揭發後,她也有主動向人妻道歉,自己也只有110年11月至111年2月間與人夫聯繫,對於侵害人妻配偶權應屬輕微,況且,她表示有1名3歲小孩要養,對於人妻提出的70萬慰撫金負擔不起。

新北地院認定證據明確,審酌王女擔任社福機關教師、財產、能力,元配求償70萬慰撫金,尚屬過高,應減為14萬元才適當,全案可上訴。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