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未經屋主同意,爬上整修房屋3樓噴漆塗鴉,遭警方依毀損罪送辦。(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王姓男子未經屋主同意,爬上整修房屋3樓噴漆塗鴉,遭警方依毀損罪送辦。(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王男在整修房屋的3樓噴漆塗鴉。(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王男在整修房屋的3樓噴漆塗鴉。(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王男在閒置未出租的店面大門噴漆,堅稱是藝術創作。(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王男在閒置未出租的店面大門噴漆,堅稱是藝術創作。(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警方查扣王男使用的噴漆罐。(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警方查扣王男使用的噴漆罐。(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

高雄市1名王姓男子因待業中,16日晚間爬上前金區中華三路一處整修房屋3樓,持噴漆罐在玻璃塗鴉,隨後又在附近閒置店面大門噴上「老鼠」圖案的塗鴉,警方接獲屋主報案,調閱監視器追查,17日約談王男到案,王男辯稱見兩處房屋無人居使用,想展現藝術創作理念,並無惡意,訊後被依毀損罪嫌送辦。

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警方17日上午9時許接獲一名林姓屋主報案,林男指稱位於中華三路一棟正在整修的房屋三樓玻璃遭不明人士破壞,對方在玻璃上噴漆塗鴉,警方獲報組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鄰近的一處閒置未出租的店面也被人噴漆塗鴉,研判是同一人所為。

警方根據監視畫面,以車追人,查出噴漆男是22歲的王姓男子,於是通知王男到案說明;王男向警方供述,以為房屋無人使用,才會趁夜間無人注意時前往噴漆,藉此展現自身的創作理念,由於王男未取得屋主同意,隨意噴漆行為已涉及毀損罪,警方訊後依法將王男函送法辦。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