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三大隊20日凌晨發出聲明,上午也緊急開記者會報告後續處置。(保七總隊三大隊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保七總隊三大隊20日凌晨發出聲明,上午也緊急開記者會報告後續處置。(保七總隊三大隊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保七總隊三大隊位第二中隊莊姓警官,疑不滿被職務調動,自己拍攝影片揚言自鎖槍械室,20日凌晨經總隊長親臨疏導,莊情緒平穩後離開槍械室;保七總隊三大隊除了發出處理聲明上午也緊急開記者會報告後續處置並指出,因莊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指出,第二中隊莊姓中隊長,前因108年10月對所屬女警言詞騷擾,核予申誡1次;109年11月因勤務中參加飲宴未依規定出入勤,核予申誡1次;111年2月8日中午時段,勤務中飲酒及違反報告紀律,經調查屬實,並於3月18日上午召開人評會,基於其行為已不適任主管職務,經開會決議調整非主管職務及記過處分。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表示,莊員職務異動,不服處分,未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救濟,於3月19日22時50分許,假藉主管清點槍械事由,進入並反鎖槍械室後,揚言將以激烈手段表達抗議,因槍械涉及個人及同仁的安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已依法函報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指出,莊員行為,處事不當違紀部分,已經陳報請警政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事實後再追究其相關的行政責任,至其訴求,警政署亦會秉公進行調查。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