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嶺下士班長在寢室偷同袍現金3萬3000元, 霸氣買金飾送女友,下場慘了。(中時資料庫)
成功嶺下士班長在寢室偷同袍現金3萬3000元, 霸氣買金飾送女友,下場慘了。(中時資料庫)

在台中成功嶺104旅服役的1名蔡姓下士班長,為了討女友歡心,在寢室的椅子上發現一個裝有現金3萬3000元的錢包,當場心生貪念,見四下無人,偷偷把錢及贓物帶離營區,拿去旅遊,隔日休假時還大方帶女友去銀樓買黃金手鍊及戒指,經軍方移送台中憲兵隊法辦,台中地院考量蔡男坦承犯行,且有悔悟之心,故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蔡姓下士於110年8月在營區幹部寢室內,發現椅子有一個拉鍊開啟的錢包,竟意圖將錢包占為己有,竊取裡面3萬3000元現金,得手後,將這筆錢帶離營區,除了拿來當出遊之花費外,隔日更帶女友到銀樓挑首飾,霸氣買單,購買黃金手鍊1條(重7分)及黃金戒指1只(重1錢4分)送給女友博取歡心。

軍中同袍發現皮夾現金遺失後向部隊反映,104旅立刻通報台中憲兵隊進行調查,憲兵隊派員調查後,發現是蔡姓下士所為,立刻將他法辦,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方表示,蔡男坦承犯案,且約定還款3萬元,以每月11日前給付1萬元的方式還款。台中地院法官考量蔡男犯後態度尚佳,且與失主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意,故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以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