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2顆10元洋蔥忘結帳,6旬婦遭攤商索賠5萬不服被送辦,桃檢予以不起訴處份。(蔡依珍攝)
拿2顆10元洋蔥忘結帳,6旬婦遭攤商索賠5萬不服被送辦,桃檢予以不起訴處份。(蔡依珍攝)

黃姓婦人去年8月在八德市場買菜,攤商發現提袋內有2顆洋蔥未結帳,認定她竊盜、索賠5萬元未果報警提告,黃喊冤稱是買太多忘了結帳,當下也願意給他10元付清,桃檢調查發現婦人確實買很多東西,當下無監視器且黃婦也無竊盜前科等,不能單憑劉男單一指述,偵結不起訴。

黃女當下表達因買的菜很多而放在袋內忘記拿出來結帳,且2顆洋蔥只價值10元、要求老闆補算,但劉姓菜販認為黃婦竊盜,堅持索賠5萬元未果,雙方為此鬧進警局,黃婦被依竊盜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認為,黃女當時確實買了許多貨品,2顆洋蔥確實有可能是忘記在提袋內而未結帳,而店家只是懷疑黃女竊盜,並無具體證據,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證據法則,偵結將黃女予不起訴處分。

62歲黃婦去年8月29日到八德區一處菜攤買菜,買了整籃不同種類蔬菜,劉姓菜販結帳後發現她提包內有2顆價值10元的洋蔥沒拿出來結帳,認為黃婦伸第三隻手、索賠5萬元。

黃婦認為她只是買太多東西忘記拿出來結帳,要求攤商補算金額,但劉姓菜販堅持要5萬元,雙方各執一詞鬧進警局,劉怒告黃婦,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桃檢檢察官調查認為,黃婦並無前科,當時也確實在菜攤買好幾樣青菜,不無可能一時忘記付錢,而2顆洋蔥時價僅10元,黃當下也立即說要付錢,現場也無監視器拍下過程,只憑菜販單一指述難認定黃婦有竊盜行為,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證據法則,偵結將黃婦不起訴處分。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