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掉落湍急水溝,救起已無生命跡。(警方提供)
3歲男童掉落湍急水溝,救起已無生命跡。(警方提供)
住桃園3歲男童,一家人春節假期回富源老家過年,卻掉落在住家前水溝,被沖到下游約800公尺處。(警方提供)
住桃園3歲男童,一家人春節假期回富源老家過年,卻掉落在住家前水溝,被沖到下游約800公尺處。(警方提供)

大年初一發生溺水悲劇,消防局指出,花蓮縣瑞穗鄉廣東路二街,今(1日)傍晚5時28分,有人報案,一名3歲男童在路邊玩耍掉到水溝裡面,將他拖離水溝時,已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經緊急施作CPR,再轉送花蓮慈濟醫院救治,尚未脫離險境。

警方初步調查,傍晚時,鳳林警分局富源派出所接到119轉報110在瑞穗鄉富源村有幼童溺水案件,立即派遣員警到場處理,經查該男幼童年約3歲,住桃園,一家人春節假期回富源老家過年,下午家人發現孩子不知去向,立即四處尋找,最後在住家前水溝下游約800公尺處,家人趕緊向警方報案並協助急救。

警方說,發現幼童時,整個人卡在水溝內,已失去呼吸心跳,立刻將幼童救出,並由119救護人員為該童作CPR急救同時送鳳榮醫院後再轉送花蓮慈濟醫院救治,目前尚未脫離險境。

鳳林分局獲報後立即指派偵查隊鑑識小組到場勘驗,發現該條水溝寬約80公分、水深約30公分高,且水流湍急,初步研判幼童不明原因於宅前水溝不慎落水後遭水流沖至下游約800公尺處,詳細發生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鳳林警分局分局長簡龍宏,呼籲家中有6歲以下幼童的家長,讓兒童獨處致使發生危險,可能會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為人父母絕對要特別注意,以免發生憾事。針對這起幼童溺水意外,警方調查處理中。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