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轉變,也帶動行動裝置險的發展。(圖/翻攝自中關村線上)
隨著時代轉變,也帶動行動裝置險的發展。(圖/翻攝自中關村線上)

隨著時代轉變,手機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中的重要工具,隨著手機不斷推陳出新,售價也是屢創新高,也帶動了行動裝置保險的發展。根據保險局統計,去年行動裝置保單突破36億元,目前在國內共有11家產險公司推出此保險,各家再條文列項上都略有差異,但有許多狀況是常被消費者認為有賠但實際上並沒有,在購買前要多加注意。

行動裝置保險在保障期間能享有多次免費或是極低自負額更換零件。(示意圖/取自達志影像)
行動裝置保險在保障期間能享有多次免費或是極低自負額更換零件。(示意圖/取自達志影像)

行動裝置保險就是大家口中俗稱的手機保單,其保費是依照手機售價做調整,若在保障期間有摔壞手機螢幕及鏡頭,就能享有多次免費或是極低自負額更換零件,甚至是直接更換新機;許多門市人員在販售手機時也會向消費者推銷此方案,目前國內以與遠傳合作的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與台灣大合作的富邦產險,及與中華電信、台灣之星及亞太電信合作的美商安達產險為三大龍頭。

但保單內其實有許多項目並不會理賠。(示意圖/取自Pexels)
但保單內其實有許多項目並不會理賠。(示意圖/取自Pexels)

而許多消費者並不會詳閱保單,認為購買行動裝置險就無需擔憂手機損壞,直到手機發生事故,才發現許多項目其實並不會理賠,包括螢幕殘影、烙印和亮點等狀況會被列為「自然耗損」,並不在理賠範圍內;一般常見的電池故障、電池容量不足以及充電孔、耳機孔及卡槽故障也不會賠償;則保單上「符合人為意外導致手機損壞」並非消費者自行認定,要交由維修工程師認定是人為故意或意外損壞,若保障範圍內無法維修,將賠償的是原廠授權的「整新機」,如果該型號絕版,則是換相同等級機型。

倘若手機真的被偷或遭搶,業務員往往會表示需要「警方開三聯單來就能賠」;實際上卻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卡關」,曾經就有人因為手機失竊報警,雖然已經取得憑據卻仍被拒絕理賠;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前應詳閱條文、看清理賠範圍,別因為一時疏忽,成為電信及保險公司間的「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