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笑同學身材像「東坡肉,害父母連帶要賠錢。(中時資料庫)
高中生笑同學身材像「東坡肉,害父母連帶要賠錢。(中時資料庫)

南部一所中學邱姓男學生,不爽同班的李姓同學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且對他炫耀家裡有錢,因此在自己IG上貼文李姓同學「拿父母的錢出來顯擺還狗眼看人低」、「你這東坡肉,能把converse(球鞋品牌)穿成東坡肉的也就你一個啦」,由於邱男貼文導致李男遭受其它同學嘲笑而感到自卑屈辱,父母因此向邱姓男同學提告求償20萬。法官認為,邱男以「東坡肉」及「狗眼看人低」形容同學,有謾罵及貶損之意,邱男及父母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邱姓高中生不滿李姓同學在網路之言論,群網路上以「奉勸各位不要拿父母的錢出來顯擺還狗眼看人低」、「你算那根蔥還敢自稱自己是人啊,你這東坡肉能把converse 穿成東坡肉的也就你一個啦」等語出言辱罵同學

邱姓男同學透過律師辯護表示,他的言論僅係比喻李姓同學為人勢利看不起別人,並無侮辱李姓同學意思。另罵他東坡肉,僅係情緒性用語,並無辱罵之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邱姓同學言論雖無侮辱李姓同學之意思,然「狗眼看人低」等語,顯已逾越一般人針對為人處世之評價,而足使一般見聞者,對李姓同學產生人格品德低下、無能無知等負面印象,自屬貶損原告社會人格評價之行為無疑。

法官也認定,另以東坡肉形容他人身材,自有以侮辱性言詞藉李姓同學之身材為謾罵並貶損人格,況個人之體態如何,實與社會之公共議題並無關聯,也非應受他人嘲笑,因此邱姓男同學言論已對李姓同學之名譽造成損害,應對原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邱男及父母連帶賠償李男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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