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接受男網友邀約參加KTV歡聚,車內遭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少女接受男網友邀約參加KTV歡聚,車內遭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17少女小靜(化名),2年前接受黃姓男網友邀請,從台北到宜蘭一家KTV與黃男的友人歡聚,期間2人外出購物,黃男竟趁機在車內對她性侵得逞,小靜2年後與老師談心時說出此事,此案才曝光,宜蘭地院審理時,因小靜事發當天返回台北途中,有跟黃男的友人說出遭硬上一事,法官最後對黃男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靜於2019年8月5日,接受網路認識的黃姓男子邀約,搭黃男的車子從台北到宜蘭一家KTV歡聚,期間,黃男邀小靜一同外出購物,黃男途中突然將車子停在路邊,不顧小靜喊「不要!不要!」,在車內副駕駛座對小靜硬上得逞。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靜遭受屈辱後,不願搭黃男的車北,與其他人搭黃男友人的車回台北,途中聽到有人聊到一夜情話題時,突然暴哭淚訴,遭到黃男在車內性侵,但此事直到2年後與老師談心談及此事,才對黃男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為滿足性慾,利用小靜對他無防備之心,竞施予強制性交,造成小靜難以磨滅之傷害,身心受創甚鉅,犯罪情節重大,考量犯後毫無悔意與國中畢業智識程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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