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編列經費補助高中生自治組織辦理研習,理性爭取學生權益。圖為員林家商學生自治組織培力營。(教育部提供/林志成台北傳真)
教育部編列經費補助高中生自治組織辦理研習,理性爭取學生權益。圖為員林家商學生自治組織培力營。(教育部提供/林志成台北傳真)

教育部從去年起編列經費,補助高中學生自治組織辦理增能研習,鼓勵他們以「友善」、「理性」方式爭取學生權益。專家表示,現在學校或老師不能再把高中生當做「未成年小朋友」看待,凡事都要重視溝通及符合程序,才能避免產生爭議。

立法院5月中旬三讀修正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明定高中職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不得少於8%;也新增學生權益救濟程序,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對學校的懲處、髮禁、禁愛令、搜索書包等措施,認為不當致損害權益,得提出申訴及再申訴。

教育部也重視高中生學權,去年起每年編列250萬元,補助高中學生自治組織辦理相關專業知能工作坊,每校可申請補助5萬元,研習內容可包括議事規則、法規研擬、領導溝通、活動企畫、選舉制度、學生權益、校務參與等主題。去年補助15校,今年則是即日起到10月底開放申請。

對於高中生學權意識高漲,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秘書長、新北市安康高中校長謝金城說,學生參與校務會議也是一種學習,而根據他觀察,學生要在校務會議中提案,事前都會在學生組織內充分討論,「他們有能力明辨是非,不會硬幹」。

謝金城說,在高中教育階段,「不是老師說什麼學生就會聽」,師生間是亦師亦友的關係。面對學權新時代,老師和學生相處時,要重視溝通及符合程序,凡事要做之前都要先溝通,一旦做了以後,也要符合程序,這樣才能避免爭議。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桃園內壢高中老師高孟琳說,政府都已經將成年的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許多國家級會議也有青年代表,因此高中生更深入參與校務會議是不可擋的趨勢,也可藉此培養他們對公共事務的興趣。

高孟琳表示,高中學生自治組織對一些校規提出質疑,學校可趁此檢視並調整到更好,不是壞事。他建議老師,不要抗拒學生權益高漲的趨勢,也不要再把高中生當成未成年的小孩,而要把他們視為公民,然後以理服人,凡事都跟學生討論及講明白,相信他們也是懂事的。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