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本報資料照片)
健身房。(本報資料照片)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趨緩,中央宣布室內外場館有條件開放,北市議員戴錫欽接獲陳情,依規定健身房「器材不能混用」,豈不就只能在教室上團體課,但對舞蹈、瑜珈、有氧拳擊等團體課程不感興趣,健身房等於沒有開放。

民眾向戴錫欽陳情,平常都使用跑步機、飛輪及重訓器材,依中央的規定器材不能混用,就是「看得到用不到」,健身房有開等於沒開,另外也要求教練只能保持一定距離教學,不能有肢體碰觸,但請教練上課的用意就在於教練會挪動器材、肢體避免姿勢錯誤,若只能口語教導,幹麻還花錢請教練。

民眾還質疑,運動流汗後,也不能在健身中心內洗澡、使用烤箱、蒸氣室,無意義的開放,又沒有配套措施,衍生的消費爭議要算誰的。

據了解,北市體育局近期曾討論健身房、運動中心開放SOP,但還沒對外公布,可能會採梅花座方式使用器具,個人教練還是只能保持一定距離教學,不能有肢體觸碰的規定及不能使用淋浴、烤箱、蒸氣室設施,體育局還說,有可能26日就會解封,解封前會員可向業者爭取權益。

戴錫欽不滿痛批,萬一26日沒有解封該怎麼辦,現在到26日還有半個月,健身房會員恐損失上千元費用,市府卻不願負責,要民眾自行去跟業者談。

他要求,避免類似健身房會員權益受損案件發生,市府應盤點微解封的場館,重新了解其中是否有影響消費者權益,提出配套方案別讓消費者成為微解封的最大受害者。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