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圖/簡立欣)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圖/簡立欣)

交通部4月21日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8條修正草案」,要求公車駕駛人若造成乘客夾傷者,最高可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有立委認為類似意外不見得全是司機的錯,交通部則表示目前只是預告階段,預告60天之後會了解民眾意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9日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公路法並備詢答,立委洪孟楷指出,交通部上周公告修法,指出公車夾傷意外頻傳,要扣公車駕駛駕照6個月。但洪孟楷聽到有些公車駕駛回饋,表示覺得很委屈,修法對司機太嚴苛,因為有時是乘客自己睡著,到站時才匆匆忙忙下車,或是其他情況,不能全怪司機。

洪孟楷表示,最近網路上流傳一張圖,有公車司機要求乘客下車不用說謝謝,原來是因為司機出一趟車要面對上千名乘客,一天要回一千句「謝謝」,只要一個沒回,就擔心被客訴沒禮貌。交通部是否能夠體諒公車駕駛的辛勞?公車上發生夾傷意外,過錯都歸司機,這是柿子挑軟的吃。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回應,道路安全修正案現在只是預告階段,預告60天之後將了解民眾意見。

據交通部預告修法內容,公共汽車開啟或關閉車門上、下客時,應先確認乘客安全無虞,若違反該規定並致乘客受傷或重傷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3項規定,處記違規點數3點或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至6個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