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分享,身邊好友向他吐苦水,表示岳父母雖願意幫忙出2成頭期款,但買房名字需登記在老婆名下,讓他相當崩潰。(達志影像/示意圖非當事人)
有網友分享,身邊好友向他吐苦水,表示岳父母雖願意幫忙出2成頭期款,但買房名字需登記在老婆名下,讓他相當崩潰。(達志影像/示意圖非當事人)

果然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一名網友分享,身邊有位朋友去年新婚,老婆懷孕準備喜迎孩子的出生。而這次過年朋友陪老婆回娘家,岳父母大方表示願意幫忙分擔房子2成的頭期款,兩人毫不猶豫的看房準備簽約,不過事後才得知岳父母開出1條件,是房子要買在老婆名下,讓他瞬間從天堂被打回人間,打算乾脆先不買房,沒想到卻被老婆罵到臭頭。

原PO昨(18日)在PTT上發文分享,身邊有位朋友去年剛新婚,小孩最近也快出生了,岳父母因此催促兩人趕緊買房,更大方表示願意幫忙出2成的頭期款,一家人也開心的去看房準備簽約,但事後才得知岳父母要求,房子要登記在老婆名下,「因為頭期款是岳父母出的」,這條件讓他卻步,認為不如自己打拼存足頭期款,不必靠岳父母。

原PO接著透露,朋友向他大吐苦水,說老婆根本沒有工作,以前也只是幫忙家裡做生意,「月薪2萬多當零用錢的那種,又住在家裡,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工作技能」,加上岳父母疼愛女兒,希望她產後在家專心帶小孩就好,等於家中經濟來源全落在男方身上。

而房貸一共有30年,雖然男方的新資勉強能夠繳房貸和負擔生活開銷,「但是貸款30年的房子是老婆名字,他實在不能接受」,於是和老婆討論乾脆先不要買房,頭期款自己存就好,但卻反遭老婆狠嗆,「有父母給頭期款可以馬上買,幹嘛不買?是你的名字還是我的有差嗎?」、「很多女生朋友也都是老公買老婆的名字!」

原PO幫不上忙只能聽友人抱怨,「房子買老婆名字,老公繳全部房貸很正常嗎?」貼文發出後讓網友熱議,「買房子還要拿家裡的錢乾脆不要買」、「如果中途離婚就不繳了沒差啊」、「比較合理是共同登紀,這樣不錯溝通看看」、「會在意就堅持共同持有,孩子都快出生了誰怕誰」。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