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網友日前在廢棄物中翻出一張建物權狀和一本存摺。(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男網友日前在廢棄物中翻出一張建物權狀和一本存摺。(示意圖/達志影像)

經常有人在路上撿到錢,但建物權狀你有撿過嗎?有網友日前意外在廢棄物中翻到一張建物權狀和一本存摺,嚇得立刻送去派出所。照片PO上網後讓不少網友嗨翻,直指原PO半年後有機會成為屋主!

撿到的男網友透露他已經將權狀和存摺都交給派出所處理了。(圖翻攝自FB/爆廢1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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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的男網友透露他已經將權狀和存摺都交給派出所處理了。(圖翻攝自FB/爆廢1公社 )

一名網友21日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文,表示他在整理別人不要的廢棄物時,意外從裡面翻出一張建物所有權狀以及一本存摺,擔心有人遺失,趕緊送到派出所請警方處理,事後更忍不住直呼:「這是我撿過最奇特的東西!」

文章曝光後掀起熱議,而依法規定,6個月內如果所有人未認領,則該物品所有權將歸屬於拾得人,讓不少網友紛紛嗨喊,「這半年如果沒人認領就發了」、「無人的,說不定你變屋主」。還有人笑稱可以拿去當扮演有錢人的道具,「有這張之後,走路都可以橫著走」、「帶去酒店喝酒…會比較熱情」、「相親拿去展現自我」。

但有內行人指出,這張權狀是影本,不是本人基本上沒有什麼作用,而光靠存摺也沒辦法領錢,根本就都是廢紙,「房地產的所有權登記是在地政事務所,即便拿了權狀去那邊要過戶也必須要有買賣契約,或原所有權人到場簽章或繼承事實的證明。銀行存款除非你有印章,否則拿着存簿就想領錢?說到底那些東西就只是表彰所有權人持有該資產的證明,不是你拿到,那些資產就變成你的」。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