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氣溫驟降,民眾紛紛添購電毯、電暖器等禦寒電熱器,台中市法制局16日提醒消費者,電毯、烘手機、室內電暖器等商品均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檢驗項目,選購時要注意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電熱器,依照使用說明書的指示謹慎使用,安心保暖過寒冬。

坊間銷售的電毯及電暖器品牌眾多,但以往卻曾發生電熱器商品設計不良或民眾使用不當,釀成意外災害的案例,民眾購買時,不得不慎。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指定公告,將電毯、烘手機、室內電暖器等電熱保暖商品列為應執行檢驗商品,這些商品在流通市場前應先進行強制性檢驗,無論是自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者,如未符合檢驗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廠陳列銷售,經過檢驗合格的商品,要貼上「商品檢驗標識」,才能在市面上販售。

近日天氣寒冷,很多民眾冷到「凍」未條,如果長時間使用電熱器,若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保暖器,恐安全性不足,有潛在危險性。

李善植呼籲,民眾選購及使用電熱器商品時,注意檢查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並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壓、消耗功率等電器規格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民眾使用各類電熱器時,應依照說明書須知使用,勿靠近易燃物;應注意用電安全,避免使用延長線,遵守商品安全使用年限等。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