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巴西女孩Faby表示,媽媽18歲生下她時,親生爸爸就消失,直到媽媽遇到一名台灣男生,兩人戀愛結婚,帶著她們回台灣生活,讓她有一個穩定且安全的生活,最後她也和台灣男生結婚,但因為對方是職業軍人,常常不在家,她坦言真的很辛苦。
我國5月中旬起接連爆發多起新冠肺炎確診群聚,確診案例突破1萬5000例,一旦確診,至少就要入住集中檢疫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勞保局提醒,無論是否因為職業原因,只要確診新冠肺炎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就可以請領勞工保險的傷病給付;若以最高投保級距的4萬5800元試算,如與執行業務有關染疫入住14天,初估可請領約1萬1000餘元的職災傷病給付。
今年第6號颱風烟花逼近台灣,台中市政府勞工局21日提醒各事業單位,當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其一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或因交通等因素未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職場群聚感染發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和桃園市政府研議,若上班時間因公染疫,視同職業災害。桃園市長鄭文燦4日主持防疫會議說,適用勞工職業災害補償相關規定,包含工資、醫療、失能補助、死亡給付等等。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昨天完成立法三讀,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廖蕙芳表示,該法是勞工團體十多年來一再訴求的法案,以專法整合預防、補償以及重建,對勞工的保障建立新的里程碑。
立法院社會福利暨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但因其後續要訂定24條子法、後續系統調配等,因此雖然可能會趕在5月1日前公告,但施行日期則待行政院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