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湯姓婦人接手多筆逝世丈夫留下的房產,其中一間位在內湖區房屋因價值高昂,當時直接將房地所有權轉給2名湯姓兒子,但租金仍由湯婦收受。2015年湯姓兄弟趁母親罹患失智症,冒名提領1000萬元存款,辯稱是領取歷年來應擁有的房屋租金,直到湯婦離世,其女兒發現帳戶金額短少,憤而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湯姓兄弟觸犯偽造文書罪,各處1年10月。
曾擔任教師職務的男子湯皓詠,去年服刑出獄後,因求職碰壁、缺錢花用,竟到國泰世華銀行中港分行、佯裝開戶,接著拿出暗藏的美工刀要脅陳姓行員交付30萬元款項,所幸經現場人員安撫後被逮,湯男辯稱自己的行為不是為錢、是想吃牢飯,但法官不採信,依強盜未遂罪判他3年7月刑期。
看守所內的受刑人即便是年節也只能吃所方固定提供的菜色,或是親友在除夕、初三寄送的會客菜。事實上,看守所對會客菜規定相當嚴格,家屬寄送的菜餚一定要用透明塑膠袋包裝,且不得超過2公斤,若是肉類也一定要切塊,不能帶刺、帶骨頭、不能帶殼,以免有挾帶違禁品入內的疑慮,成為受刑人傷人或自殘的工具。
新北一名人夫不僅離家出走,還與另外一名女子發展婚外情共開一間湯包店,正宮得知後發現發現2人還會互傳私密訊息,讓她氣炸,憤而將2人一同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結,認為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