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討生活不少人都會為了生計妥協工作上的要求,但是有些公司對於加班文化已成「半強迫式」了!一名男子因初入職場,入職1個月感受到每天兩小時加班的疲勞轟炸,後因主動提出要準時下班,竟被主管狂酸是「草莓族」,委屈問道「這類問題要怎麼解決?」引來網友不同見解。
富二代接手家裡的公司,竟讓一切變更糟。網友抱怨老闆仗著國外碩士畢業的學歷,享受被員工大量吹捧的「皇帝感」,但能力似乎沒有很好,每次開會都只會說屁話,超沒效率就算了,還鼓吹「加班文化」,明明有加班制度,但卻從不讓人申請,最終他也心寒離職。
台灣加班文化盛行,多數上班族都習以為常,不過一名男網友抱怨,他近一周的上班時數已經快超過60小時,向老闆提出休假要求,卻被回嗆「我也很久沒休了啊」,讓他十分傻眼。根據《勞基法》規定,一天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12小時,若違反規定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加班文化盛行,不少上班族都習以為常,一名作業員表示,他在傳產公司當上班一年,儘管每天都要加班,但也沒有想過要離職,直到上個月發薪水,他打開薪資單看才發現,他上個月加班時數111小時,但加班費加上底薪卻連5萬元都沒有,決定領完年終就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