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小三,對方將性愛過程寫成日記送給他,正宮為了搶看日記摔下樓,怒向小三求償20萬元。 (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人夫外遇小三,對方將性愛過程寫成日記送給他,正宮為了搶看日記摔下樓,怒向小三求償20萬元。 (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一名離婚人夫,於離婚前和女老師發展婚外情,女老師將2人性愛過程寫成日記送給人夫,正宮發現後,為了和人夫搶日記不慎摔下樓,她氣得致電小三要求對方付20萬元醫療費,期間不斷還打電話恐嚇對方要將性愛日記拍照上傳,正宮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日。

據判決書指,吳男與許女結婚多年,於 109年2月吳男在打羽球時,認識1名年輕貌美的女老師,2人火速發展成男女朋友的關係,吳男同年8月就與許女協議離婚,期間女老師把交往過程寫成一本性愛日記,送給吳男,怎料遭許女發現,許女為了和吳男搶日記本,不慎摔下樓梯受傷住院,許女便致電女老師,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20萬元,期間,許女還不斷打電話恐嚇女老師,嚇得女老師報警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發現,女老師答應支付20萬,而許女只僅是討回20萬而已,與恐嚇取財的構成要件不同,故不構成恐嚇,但許女傳訊息告訴對方:「我現在出發去你學校,你可以躲,我就把文件發給學校」、「除了學校,我也會聯絡你公公。」並將私密日記內文翻拍照片檔案傳給女老師。

法官認為,許女未能以理性的態度溝通、解決紛爭,以威脅女老師名譽的方式進行恐嚇,審酌許女家庭經濟狀況不佳,離婚與前夫育有未成年子女1名,與公婆同住等,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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