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因懷疑譚姓妻子與經營餐廳的呂姓男子有不軌之婚外情,竟恫稱呂男「不要讓我看到,否則讓你沒辦法在這裡做生意」等,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葉男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葉姓男子因懷疑譚姓妻子與經營餐廳的呂姓男子有不軌之婚外情,竟恫稱呂男「不要讓我看到,否則讓你沒辦法在這裡做生意」等,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葉男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葉姓男子因懷疑當時的譚姓妻子與經營餐廳的呂姓男子有不軌之婚外情,葉男到呂的餐廳內將吧檯上托盤等物品掃落在地,並向呂恫稱「不要讓我看到,否則讓你沒辦法在這裡做生意」等,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葉男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

葉男不滿呂與譚有所往來,2019年5月24日傍晚5點多,他到呂的餐廳時見譚女在該店內,憤而把店內物品掃落並向呂恫稱「如果不搬離,你家裡也會有事」,27日又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誘拐別人老婆上床」的圖片等,要求呂出面商談和解事宜。

台北地院審酌葉男雖因當時配偶及呂男間發生婚外情,侵害其配偶權利,然其向呂男告誡本應循正常方式,以理性溝通解決家庭間紛爭,但竟加以恐嚇,除無法消弭糾紛,反增彼此間之怨懟,所為實不足取。

法官考量葉男已離婚且有1名未成年子女待其撫養,他犯罪後猶否認犯行之態度,且迄未與呂男達成和解、表示歉意或賠償損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天及20天,合併執行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