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區衛生所人員與分局長陳文耀現場察看實聯制資料(警方提供)
左營區衛生所人員與分局長陳文耀現場察看實聯制資料(警方提供)
左營衛生所人員與警方向店家查驗防疫資料(警方提供)
左營衛生所人員與警方向店家查驗防疫資料(警方提供)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再升溫,為了嚴格落實防疫措施,高雄市左營分局加強特定娛樂場所查察,昨日稽查過程發現在小吃部上班的鄭女尚未施打第三劑及某卡拉OK店家,未做員工每周快篩,左營區衛生所人員當場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

本土疫情全台爆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考量特定娛樂場所容易有傳播風險,宣布自3月27日起,民眾前往特定娛樂場所,須出示3劑新冠肺炎疫苗證明,工作與從業人員應接種2劑疫苗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就要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另外為避免隱藏的無症狀傳染源,特定娛樂場所從業人員自3月27日起至4月30日止,每周都應進行一次快篩。

左營衛生所人員開罰鄭女(紅圈者)(警方提供)
左營衛生所人員開罰鄭女(紅圈者)(警方提供)
左營衛生所人員開罰鄭女(警方提供)
左營衛生所人員開罰鄭女(警方提供)

高雄市左營分局與左營區衛生所執行聯合稽查,針對轄內特定娛樂場所,自3月28日起連續4天在晚間實施擴大臨檢勤務,昨日稽查過程發現在小吃部上班的59歲鄭女施打第二劑疫苗已滿3個月但尚未施打第三劑,左營區衛生所人員當場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另外某卡拉OK店家,未做員工每周快篩,左營區衛生所人員當場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

左營分局長陳文耀表示,警方將特定營業場所列入重點臨檢場所,配合市府衛生主管機關執行聯合稽查,督促業者配合指揮中心最新防疫作為。

新冠肺炎左營小吃部卡拉OK舉發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