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認為,航空公司未讓符合規定機師入境PCR檢驗,導致他們失去1人1戶居檢機會,是權力之濫用。(賴佑維攝)
桃園地院認為,航空公司未讓符合規定機師入境PCR檢驗,導致他們失去1人1戶居檢機會,是權力之濫用。(賴佑維攝)

4名在防疫旅館檢疫的機師11日向桃園地院聲請提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規定相關條件,但航空公司卻未在聲請人入境日安排PCR檢驗,導致聲請人失去1人1戶居家檢疫機會,「顯係權力之濫用」,疾管署與民航局也未積極監督管理,也有疏失,因此裁定釋放。

桃園地院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公布3月7日0時起,入境返台的機組員如有接種疫苗第3劑滿14天,改採5天防疫旅宿居檢+5天返家自主健康管理,另若家戶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者,得由航空公司於入境日安排PCR檢驗後,於家戶內繼續檢疫措施。

桃園地院調查,4位聲請提審者均為機師,均已完整接種3劑疫苗滿14日且抗體檢測陽性,並均表明其可以1人1戶進行居家檢疫,亦均已提出申請及出具切結書,並願接受PCR檢驗通過後,於家戶內續行檢疫。因此4人客觀上已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但航空公司卻未於聲請人入境日為其等安排PCR檢驗,致聲請人失去1人1戶居家檢疫機會,「顯係權力之濫用。」

法院也說,相對人疾管署與民航局分別為防疫及航空之主管機關,均未對此情形積極加以監督管理,亦有疏失,導致4名機師不得不前往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堪認疾管署對於4名機師所為拘禁處分之原因及程序不具合法性。

法院補充,審酌疾管署命機師至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處分之程序為不合法,故依法予以釋放,並同時裁定相對人應對聲請人實施1人1戶之居家檢疫防疫措施,4名則仍須完成1人1戶所需之檢測及相關檢疫程序,後續亦需配合採檢及相關措施,如有違規者,相關單位仍得依法對聲請人進行裁處。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