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在網路上向大陸賣家購買40顆鴨蛋,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刑2月,緩刑2年,並命於1年之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王姓男子在網路上向大陸賣家購買40顆鴨蛋,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刑2月,緩刑2年,並命於1年之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別在網路亂買東西!台南市53歲王姓男子於前年9月底透過臉書向大陸賣家購買40顆鴨蛋,經對方以女士提袋、T恤等名義分批申報進口時,被台北關人員以X光儀檢視發現有異,會同貨運人員開箱查驗當場破獲。由於大陸屬高病原性禽流感等病疫區,案移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法》提起公訴後,台南地院判他徒刑2月,緩刑2年,並命於1年之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

儘管王男訊中辯稱被騙,不知道對方會寄鴨蛋給他,但因他在偵查中曾表示,家人跟他說網路上買的有可能來路不明,叫他不要去領貨;同時,他之前也曾在網路上買口罩,結果竟是從國外寄來的成人紙尿布,院檢均據此認定他因過往購物經驗,應該知曉網路購物具有相當風險,經常無法得知所購物品的實際內容物及產地,卻仍執意透過網路向不知名的賣家買鴨蛋,在主觀上具有不確定犯意。

院檢還認為,王男明知大陸地區不屬於農委會公告的高病原性禽流感或新城病等動物傳染病的非疫區,非經許可不得輸入檢疫物,但卻沒有查詢相關規範,擅自輸入經公告禁止輸入的應施檢疫物,對主管機關管控、防範人畜共通傳染病造成潛在危害,所為實不足取。

不過,法官也考量他犯後於審理時坦承犯行,已見悔意,態度尚可;加上輸入的鴨蛋數量不多,且被海關人員即時查獲,尚未產生嚴重危害,更供稱鴨蛋只是提自己食用,並非作為商業販售等犯罪動機與目的,量處其刑。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