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姓男子去年在館長經營的惡名昭彰公司網站預購價值7980元的限量手錶,事後要求退貨卻遭拒絕,他憤而向對方求償;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近期判處惡名昭彰公司賠償7980元,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方姓男子去年在館長經營的惡名昭彰公司網站預購價值7980元的限量手錶,事後要求退貨卻遭拒絕,他憤而向對方求償;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近期判處惡名昭彰公司賠償7980元,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館長陳之漢去年曾在惡名昭彰網站販售價值7980元的限量手錶,方姓粉絲預購後,因為不滿館長在直播辱罵粉絲,因此要求取消訂單,但館長公司卻拒絕退貨,而館長甚至曾在直播怒嗆「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方男不滿怒告館長公司求償,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近期判處惡名昭彰公司賠償798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方男去年1月曾至惡名昭彰官網預購手錶,原訂8月到貨,但他不滿館長在直播怒罵粉絲,聲稱若是不高興可以不要買他的電商商品,方男因此決定退貨,未料惡名昭彰公司卻稱該手錶是預購及客製化商品,依據預購規章,明訂禁止退貨。

雙方經消保官多次調解,仍協商不成。方男指控,官網販售的手錶都是固定顏色、款式,並無提供任何客製化服務,惡名昭彰公司的預購規章剝奪消費者行使解除權的權益,明顯違反消保法。

另外,方男也指出,館長曾在直播態度惡劣,曾嗆聲消費者稱「反正我一個月法務給很多錢,不去白不去!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我先跟你講,跑一個法院至少8個月,我們就慢慢玩!」,企圖讓消費者知難而退,造成他精神和時間上的損害,因此依消保法求償懲罰金額4萬7880元。

簡易庭認為,方男訂購手錶時,並沒有看到手錶實體,因此仍在消費者保護法的保障範圍,且惡名昭彰公司也未爭執方男要求解除買賣契約的部分,因此方男有理由請求返還手錶價金7980元。

針對方男指控館長在直播嗆聲一事,簡易庭認為,館長對於方男申請退款一事只想用民事訴訟方式處理,不足以證明館長有故意讓方男購買手錶而受有損害,而方男也未提出證據證明其說法,因此認為方男此部分請求無據。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