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丈夫停機許久,去年卻被丈夫發現月經遲來,她才坦承外遇,事後外遇男子匯了9千元讓她墮胎,以為雙方已沒事,沒想到丈夫仍提告求償5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人妻與丈夫停機許久,去年卻被丈夫發現月經遲來,她才坦承外遇,事後外遇男子匯了9千元讓她墮胎,以為雙方已沒事,沒想到丈夫仍提告求償5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1名人妻小芳(化名)與丈夫停機許久,去年卻被丈夫發現月經遲來,她才坦承外遇,事後外遇男子匯了9千元讓小芳墮胎,以為雙方已沒事,沒想到丈夫仍提告求償50萬,法院認為9千元是男子與小芳的協議,但丈夫仍有求償權,事後判男子須賠15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丈夫「停機」未發生性關係許久,日前她因月經遲到,遭丈夫逼問下才坦承與另1名男子外遇並意外懷孕,夫妻倆之後找來小王談判,小王匯出9000元讓小芳墮胎,丈夫則向法院提告求償50萬。

小王上法庭辯稱「小芳說她懷孕的時候,我有匯款9000元給她,她丈夫也傳LINE說之後不再打擾,但後來她丈夫又罵我三字經還告我求償。」他認為給小芳9000元已是雙方達成和解,但卻遭對方丈夫反控,且賠償金額過多;法院認為「9000元」是小王與小芳的協議,但侵害丈夫配偶權是事實,不影響丈夫求償權利。

而小王雖稱該丈夫曾說不會再打擾,卻無法拿出證明,法院認定他無法證明丈夫具體表示不再追究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責任,審酌小王月薪38K,一審判小王須賠償15萬,可上訴。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