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懷孕5個月發現丈夫從婚前就劈腿,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女子懷孕5個月發現丈夫從婚前就劈腿,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南女子小萍(化名)與阿豪(化名)奉子成婚,卻在懷孕5個月時發現阿豪從婚前就劈腿,與小三互稱老公、老婆,還相約拍攝性愛影片,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小三坦承在阿豪婚前就與他交往,但辯稱小萍與阿豪是為了讓孩子有爸爸才結婚,婚前就約定男方要跟誰在一起都不會管。台南地院審理後,僅判小三應賠償6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萍與阿豪是學生時期的青梅竹馬,交往長達7年,去年3月奉子成婚。豈料,懷胎5個月的小萍,使用阿豪手機時,驚見小三傳「臭傢伙我想抱著你睡覺」等語,才得知阿豪從婚前就劈腿,但阿豪卻表示,如果不是小萍懷孕,早就會離婚等語,讓小萍備受打擊。

小萍更指控,阿豪還藉故離家與小三到旅社過夜,兩人在臉書Messenger互傳露骨、腥羶對話,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甚至還相約拍攝性愛影片。小萍因此胎盤一度劇烈收縮,精神、身體都飽受折磨,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三坦承在阿豪婚前就與他交往,但婚後沒有發生性關係;且小萍與阿豪是奉子成婚,婚前就約定,婚後不會干涉男方的感情生活,要跟誰在一起都不會去管。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縱使兩人是從婚前交往,但後來明知男方已婚,種種行為確實嚴重侵害小萍的配偶法益;但審酌雙方身份、經濟等條件,僅判小三應賠償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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