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房仲明知幫忙蕭姓夫妻銷售的大寮區一處透天厝是凶宅,竟然掩蓋真相,以低價賣給簡姓買家,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將廖姓房仲起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廖姓房仲明知幫忙蕭姓夫妻銷售的大寮區一處透天厝是凶宅,竟然掩蓋真相,以低價賣給簡姓買家,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將廖姓房仲起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蕭姓夫妻委托廖姓房仲幫忙銷售位於大寮區一處透天厝,誠實告知曾有租客燒炭輕生,但廖姓房仲竟謊稱該屋不是凶宅,以630萬元賣給簡姓買家。簡姓買家事後詢問其他房仲才知上當受騙,氣得提告。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詐欺罪將廖姓房仲起訴。

起訴指出,蕭姓夫妻擁有一棟位於大寮區的透天厝,曾出租給江姓房客,2015年1月江姓房客在屋內3樓燒炭輕生,蕭姓夫妻無奈之餘,找上廖姓房仲幫忙售屋。雙方簽約時,在「標的物現況確認書」中第27欄「本建物(專有部分、約定專有部分或增建部分)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之情形」處特地勾選「是」,同時敘明「有非自然身故,查詢警局無法告知,救護單位、凶宅網均無資料」,意即註記該屋為凶宅。

2020年5月,廖姓房仲以630萬元將該屋賣給簡姓買家,雙方簽訂房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等文件時,廖姓房仲明知契約內明訂「賣方所言不實、需負法律責任」,仍掩蓋真相,向簡姓買家謊稱該屋非凶宅,還在「本標的物是否曾經發生凶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非自然身故等因素致死或求死行為並致死情事(如跳樓自殺)」處勾選「否」。

簡姓買家以為撿到便宜,滙出3萬元訂金及60萬元履約保證金後,開心等待交屋。沒想到數天後,簡姓買家從其他房仲口中,得知自己買的透天厝是凶宅,氣得報警提告。高雄地檢署偵查時,介紹廖姓房仲購買透天厝的熊姓證人表示,當初就告訴廖姓房仲該屋為凶宅,檢方最後認定廖姓房仲詐欺取財,偵結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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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