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行盧姓老闆「清庫存、換現金」,夥同「人頭車主」、「撞車手」等人製造5件假車禍、撞損15車,向保險公司詐保600多萬元,台中地檢署將9人起訴。(資料照片)
二手車行盧姓老闆「清庫存、換現金」,夥同「人頭車主」、「撞車手」等人製造5件假車禍、撞損15車,向保險公司詐保600多萬元,台中地檢署將9人起訴。(資料照片)

中市盧姓二手車行老闆為「清庫存、換現金」,安排「人頭」購入滯銷車,投保全額車體損失險後,再派「撞車手」深夜開車到偏僻、無監視器路段,以逾百公里的高速撞擊停在路邊民車,報警後辦理出險債領保險金,自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間製造5件假車禍撞損15輛車,詐領600多萬元,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盧男等9人。

起訴書指出,經營二手車行的35歲盧男,認為冷門進口二手車市價,比保險公司依殘值估算的車價還低,具有套利空間。將滯銷的二手車投保全額車體損失後,故意製造假車禍撞毀,並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但可清庫存,還可換現金。

盧男先安排「人頭車主」購入二手車,再由「撞車手」在深夜開該車到偏遠、較無監視器地點附近,以時速上百公里速度撞擊路邊停放的無辜民車或是安排「被撞車」,「撞車手」再向警方報案,謊稱晃神睡著等原因而造成車禍;或「撞車手」離開現場,由「報案手」接手,坐上駕駛座,向警方報案謊稱是肇事駕駛。

據了解,只要相關車輛撞到全毀或半毀,修復費用大於殘值,保險公司就會依保額給付。盧等人自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間製造5件假車禍,撞擊毀損15輛車,共詐領606萬餘元。

涉嫌擔任人頭的林姓男子到案,否認知情,但供稱,他不須用車,購車只是為了借款,取得車子後又將車交給盧男,並再買另一輛車就不用繳交原車貸款,第二輛車也不用付錢及付貸款等語。

盧男坦承犯案,並供稱林男一開始不知詐保,但在申請理賠出險前,就得知是詐保的假車禍,而將理賠金領出交給相關共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盧等9人涉及5件假車禍詐保,依詐欺罪起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