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萬隆變電所12日因設備故障過熱爆炸,引發火警,造成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提供)
台電萬隆變電所12日因設備故障過熱爆炸,引發火警,造成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提供)

台電萬隆變電所12日因設備故障過熱爆炸,引發火警,造成雙北30.5萬戶大停電,台電公布補償方案,表示不會採用專案賠償,將依《營業規章》扣減電費。根據《營業規章》規定,停電超過1小時的用戶才可獲得電費扣減,經估算,一般住宅用戶可獲電費賠償僅1.08元。

台電說明12日的停電表示,9時42分因萬隆變電所5號變壓器發生設備故障,造成該所161kV系統及69kV供電系統停電,共造成台北市木柵與新北市新店等部分地區共計30萬5418戶停電,9成用戶在15分鐘內完成復電,並於13時7分全數復電。

對於用戶因停電造成的損失,台電表示將依《營業規章》扣減電費。根據《營業規章》第39條規定,一般住宅用戶與小商家停電未滿1小時是不予計算;停電逾1小時、不及24小時,依1日底度費計算;超過24小時、按停電日數計,尾數不及24小時者,以1日計算。

至於扣減電費金額的計算方式為:底度費(或包制電費)×1/30×停電日數,目前一般住宅每月底度以20度計,1度以1.63元計算,小商家以120度計,1度以2.12元計算。

由於此次北市興隆路等處有約2000戶停電逾3小時,按《營業規章》規定,一般住宅可獲得的電費扣減僅1.08元,小商家則僅約1.41元,至於可扣減電費將會在下期帳單中扣除。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