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表示,考量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申請,因此決定再次放寬受理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協議價購期限至24日。(桃園市政府提供/蕭靈璽桃園傳真)
▲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表示,考量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申請,因此決定再次放寬受理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協議價購期限至24日。(桃園市政府提供/蕭靈璽桃園傳真)

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徵收原定延長至13日,讓建物所有權人有充裕時間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但桃園市長鄭文燦18日表示,考量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申請,因此決定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24日。

日前航空城計畫地上物協議價購延至13日,鄭文燦表示,經過放寬申請期限後,機場園區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目前已達83%,附近地區部分,同意協議價購比例則提升至80%,但考量部分建物所有權人誤信不實消息,未在期滿前提出申請,因此決定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24日,以最大化保障居民權益。

鄭市長表示,地政局原已排定16日起辦理地上物徵收補償發價作業,但仍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未在期滿前提出協議價購同意書,無法領取市府加發補償費7.5%的獎勵金,因此市府決定再次放寬受理協議價購期限至8月24日,讓有意願與市府進行協議價購者,在24日期滿前可至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補簽訂協議價購同意書及契約書。

在其他搬遷地區自願優先搬遷部分,鄭文燦說明,符合同鄰、同都市計畫街廓、同集合住宅以及同公寓住宅大樓,以上任一類型達60%以上同意者,即屬於自願優先搬遷,並指出搬遷時間點為2022年3月及12月,市府亦將分別發給補償費(或救濟金)20%、15%的優先搬遷獎勵金,有意願的居民可以會同鄰居向市府申請。

此外,鄭文燦指出,航空城計畫優先搬遷地區預計於2021年10月31日完成搬遷,並接續進行公共設施工程,2022年也將同步進行安置街廓土地分配,以及1926戶安置住宅的興建,並進一步指出,在安置街廓分配方面,預計2023年1月完成點交後,原住戶即可自建住宅。

鄭文燦強調,航空城計畫已進入實質開發階段,第三航廈已正式開工,區段徵收的10個標案中有5個已開標、另外5個也正在招標中,指出未來航空城計畫完成後,不僅可擴大機場服務能量,也能透過引進高產值產業帶動地方發展,使桃園航空城成為桃園、中壢之外新的都市核心。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