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何怡萱強調,「小蔡電器」網售退訂竟扣買家「作業費1000元」業者應「全額退款」。(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何怡萱強調,「小蔡電器」網售退訂竟扣買家「作業費1000元」業者應「全額退款」。(台中市政府提供)

網路知名的「小蔡電器」網站主要販售各類家用電器,以「免比價最低價」口號吸引消費者。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接獲多起民眾投訴,在「小蔡電器」網站訂購電器,於商品送達前就取消訂單;但申請退款時,竟遭業者扣取「處理作業費1000元」;法制局消保官表示,業者收取作業費行為,曾經過法院判決認定違反消保法,業者應全額退款。

法制局表示,自108年至110年7月31日止,小蔡電器全國的消費爭議案件約150餘件,其中49件是由台中市政府受理。案件處理過程中,小蔡電器態度消極,且拒絕出席市府召開的協商或調解會議,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因此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特別注意。

法制局指出,消費者下單後,不論消費者是「到貨前」退訂,或「到貨後7日內」退貨,申請退款時,遭業者片面以各種名目扣款,包括:1000元處理作業費或冷氣安裝場勘費、1000-2000元運費等,衍生許多消費爭議。

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說,業者以網路方式行銷商品,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的情況下與業者訂約購物,屬消保法規定的通訊交易。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均得於7日猶豫期內,無條件解約退貨,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及退貨運費。(但若有行政院所定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何怡萱指出,「小蔡電器」聲稱可向消費者收取退貨作業費,主要理由是因其官網有記載「本公司受理訂購即提供線上服務,如需退款皆須負擔每件商品轉倉及運費1000元起。」、「商品接單後,如欲換款、取消,本公司視情況酌收5-10%商品移轉費用及運費。」等條款。

何怡萱強調,事實上,法院已判決認定業者官網片面訂定的該條款「無效」,業者依法不得收取解約退貨作業費。對此,法制局已彙整相關資料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調查,要求業者盡速改善退貨政策,以符合消保法規定。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