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本報系資料照)
核三廠。(本報系資料照)

核三廠1、2號機運轉執照將分別於113年7月27日及114年5月17日屆期,台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應於機組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3年前提出除役許可申請。原能會已於今(26)日下午收到核三廠除役許可申請,將先進行本案之程序審查作業,確認申請文件齊備後,方會進行實質審查。

原能會已嚴謹規劃核三廠之除役計畫審查作業,納入核一、二廠除役計畫審查之經驗回饋,並由外部學者專家與原能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執行審查。預定於1個月內完成程序審查,後續規劃於18個月內完成實質審查作業,實際審查期程將視台電公司對審查意見之回復時間與答復品質而調整。

原能會指出,實質審查期間,除將核三廠除役計畫上網公開外,亦會函請地方行政機關提供意見,並規劃辦理公眾參與活動,參採公眾意見,使審查作業更為完善,然而疫情未歇,本案審查作業時程及公眾參與活動辦理時機與方式,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