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第一核電廠。(本報系資料照)
福島第一核電廠。(本報系資料照)

日本政府4月13日決議將福島第一核電廠的稀釋含氚處理水於2年後分批排放入海,但讓人最擔心的莫過於處理水中含有氚之外的放射性核種,清華大學原科院院長李敏表示,氚水在經過海水稀釋後已經很難測出,與其花大錢做含氚水監測,不如台灣的技術人員到福島第一核電廠從儲水槽中取樣進行量測,並和日本提出的紀錄進行比對,「謝代表為了日本盡心盡力,相信他可以安排這件事。」

針對日本決議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含氚處理水排放,原能會提出相關應對計劃,即核研所與國海院共同研提「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環境輻射監測及安全評估整備計畫」來監測海洋中的輻射物質濃度;農委會也強調,若日本排放的含氚廢水確實造成台灣漁民權益受損,一定會向日本求償。

李敏指出,台灣與福島相距2000公里,福島電廠釋出的氚並不是走直線來台灣,而是隨著洋流走更長的距離,現在從台灣外海取海水樣品真的能夠量到什麼?況且海水本來就有氚,背景值約每升0.4-1.2貝克,台灣核電廠也會排放含氚處理水,就算量到的數值與背景值有差異,要怎麼能證明測量到的氚來自日本福島?

李敏解釋,與實際排放的氚濃度。排放水入了大海,海水稀釋後,就很難測出來了,能夠做的只能是測量海產的放數性核種的含量,如果要讓台灣人民安心,與其花大錢做事後的偵測,不如包括台灣技術人員的國外團體到福島第一核電廠自儲水槽取樣量測,並與日本提出的紀錄進行比對,韓國在日本宣布要排放廢水時,表達強烈的立場,但是後來的立場是如果排放的廢水符合國際的規範就可以接受,但台灣呢?謝代表為了日本盡心盡力,相信他也能安排。

他說,當測量樣品中的氚活度到多少時才能確定福島的氚「抵達」台灣?當測量到的氚活度值為多少時才能確定台灣漁民權益受損?另外,國際上有這種極低輻射劑量傷害求償的案例嗎?這些都是科學問題,不涉政治口水,政府既然要花大筆的鈔票做這些事,總該先預期結果吧?這些原能會的技術幕僚應該告訴大家。」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