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很缺錢?一名網友近日收到一張5年前停車費的催繳單,打電話給停車場詢問,卻得到「繳費收據請保存20年」的回應,聯絡催繳單位,對方也解釋不清,只告訴他去繳錢。不少苦主看完直喊扯,曾遇過類似的狀況也是被當皮球踢來踢去,哪有人會把繳費收據保存這麼久?對此,一名網友建議改用電子支付方式繳款,一定可以會留下交易記錄,杜絕此狀況發生。

一名男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指出,最近收到一張5年前的停車費催繳單,由於車子已經賣掉五年多,納悶的他只好打電話去去催繳單位詢問,但對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只告訴他去繳錢;詢問停車場,工作人員則告訴他「繳費收據請保存20年」,讓他相當傻眼並質疑,交通部缺錢都用這種方式嗎?

從原PO分享的照片中可見,他收到一封新北市政府的行政文書,打開一看竟是五年前停車費的催繳單,總金額為330元,信上要求在3月24日前繳清款項。貼文引起網友討論,「相隔五年也太離譜」、「這真的太扯了」、「公家機關行政效能低落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

不少苦主見狀也哀嚎說,「遇過路邊停車3年後才寄繳費單,但這中間完全沒有催繳通知」、「我也遇過,真的很誇張,都過兩三年的東西,打去問就只會推來推去」。

其中一名網友建議,收到催繳單可先繳費以免超過時間被罰更多錢,若這筆費用真的有疑慮可去申訴,釐清事情真相後會退錢給你;另也有網友建議「改用電子支付的方式繳費」,因為會留下轉帳或是刷卡的交易紀錄,未來就不用擔心繳費收據丟失的問題。

根據《行政程序法》規定,政府若想追討停車費,最高的請求年限為5年,如果超過期限,民眾可以主張超過年限拒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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