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徐乃麟在108年遭爆料「假賣屋、真詐財」怒開記者會澄清自己是受害者,但爆料者曹姓女子、蔡姓男子卻現身記者會嗆徐,徐乃麟事後控告2人,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實際上是蔡男簽章同意抵押,且雙方協議訂金、稅金等由蔡男付,因此以加重毀謗罪判蔡男有期徒刑4月,曹女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