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徐乃麟在108年遭爆料「假賣屋、真詐財」怒開記者會澄清自己是受害者,但爆料者曹姓女子、蔡姓男子卻現身記者會嗆徐,徐乃麟事後控告2人,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實際上是蔡男簽章同意抵押,且雙方協議訂金、稅金等由蔡男付,因此以加重毀謗罪判蔡男有期徒刑4月,曹女判無罪。
嘉義一名22歲李姓男子以每月一萬元租金在嘉義東區租透天住宅種大麻,還向不知情房東表示要經營飲料店,且在1樓店面前懸掛「飲品專賣、疫情暫緩…」;幸經台中市警方長期跟監埋伏,在其租屋處查獲大麻植株81株、半成品大麻葉1包等市值達千萬元的毒品,成功遏阻毒品流入市面,而該案經移送檢方偵辦已於日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