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住在中部同一棟社區大樓的曾姓夫妻與戴姓夫妻,因兩家地下室機車停車位相鄰,曾姓夫妻的Gogoro機車停放時常不立中柱,致車身侵入戴姓夫妻家停車位,雙方為此爭吵多時,幾次透過管委會協調不成,戴姓夫妻於是將寫有「自私」、「沒本事停車就不要騎」等語的字條放在對方機車上,此舉引起曾姓夫妻不滿,任為對方刻意毀損名譽求償50萬元。但法官根據照片,認定曾姓夫妻的機車明顯已侵入被告車位,紙條內容並未侵害其名譽權,判曾姓夫妻敗訴。
台中1對曾姓夫妻因停機車未立中柱與戴姓夫妻起爭執,曾妻控戴妻踹車牌,且還曾在她的機車上寫字條辱罵,除了提告刑事毀損罪外,還提民事求償50萬元,戴妻則反控曾妻推倒機車造成刑事毀損。戴妻挨告部分獲不起訴,曾妻則遭判拘役10天,另,曾妻求償一案,法院認為曾妻確實毀損戴妻機車,無理由提起求償,故全數駁回。
台中1名人妻小芳(化名)與丈夫停機許久,去年卻被丈夫發現月經遲來,她才坦承外遇,事後外遇男子匯了9千元讓小芳墮胎,以為雙方已沒事,沒想到丈夫仍提告求償50萬,法院認為9千元是男子與小芳的協議,但丈夫仍有求償權,事後判男子須賠15萬,可上訴。
一名李姓準新郎婚前發現未婚妻與一名男子阿雄(化名)發生一夜情,氣得解決婚約,進而對阿雄求償50萬元,作為準備婚禮付出的損失,但阿雄拒付,李男就將阿雄的照片個資PO網公審,反而遭阿雄提告,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