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前年擔任移民署高雄收容所科員期間,向9名外籍收容人索取「茶水費」 貪汙1萬1750元,懲戒法院第一審將林男判決撤職並停用1年,他提上訴稱父親生病他要負擔醫藥費等,撤職處分判決太重且侵害他工作權,第二審認為裁量並無違反比例原則,駁回定讞。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1名士官長2019年擔任某營區衛兵司令,不但縱放3名下屬擅自離營,自己也未告假、開車外出喝酒,事後遭軍方撤職、停止任用3年;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稱軍中私下外出俗稱「打小蜜蜂」是常見的事,長官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雙眼,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軍方決議於法有據,撤職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