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提醒,28 日(星期一)是228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月薪制勞工應加給 1 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