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好心下車去攙扶視障者卻被警察開單。(示意圖/中時新聞網)
外送員好心下車去攙扶視障者卻被警察開單。(示意圖/中時新聞網)

一名外送員日前於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表示自己騎車經過台北羅斯福路上,看到盲人要過馬路,覺得十分危險,索性丟下機車去扶盲人過馬路。回到機車旁卻發現已經被員警開了張罰單,讓他感到不滿。貼文一出,引起民眾憤怒認為「警方不通情達理」。對此,警分局也回應,開單過程都合乎正常程序,呼籲外送員若有疑問,可向警分局提出申訴。

原PO調侃警察效率高,在短時間內就開出罰單。(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
原PO調侃警察效率高,在短時間內就開出罰單。(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

外送員日前於網上發文表示當天他騎車行經羅斯福路、同安街口時,看到一個盲人在過馬路,由於看到對方愈走愈外面,他擔心危險,所以連忙下車並領著對方走過馬路到騎樓下,大概只走了50公尺左右。當騎士回到車旁,發現已經被警察開單,讓他不禁無奈嘆「效率真高」、「台灣『情理法』看來只有兩個而已」,同時提醒網友,幫助人也要停好車即使來不及也沒關係。文章末也標注了當地派出所並強調「沒要罵警察」。

視障者過馬路時如有路人幫忙攙扶會安全許多。(示意圖/Shutterstock)
視障者過馬路時如有路人幫忙攙扶會安全許多。(示意圖/Shutterstock)

對於此事,被標註的派出所回應:「值班員警那天下午行經羅斯福路二段沿線,發現多部汽、機車輛,在人行道劃設紅線旁違規停車。」員警隨即鳴笛示意驅離,後來發現只有原PO的機車仍未駛離,且車上沒人,才開立逕舉單,從發現違規到舉發完畢過程約3分鐘,過程中原PO都未返回車輛,舉發違規過程合乎程序,員警沒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