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侵門踏戶,正宮驚見「兩人裸睡」內褲丟一旁,她辯:很合理 。(達志影像)
小三侵門踏戶,正宮驚見「兩人裸睡」內褲丟一旁,她辯:很合理 。(達志影像)

一名人夫和小三暗中偷吃已久,兩人甚至趁正宮不在家時,大膽在家中同床共眠,正宮某次臨時返家拿東西,一開就撞見開房2人全身赤裸躺在一起,女方內褲則丟在一旁,於是怒告兩人並求償100萬。但人夫喊表示「不知小三睡旁邊」,小三更是大言不慚說,自己只是借住,在自己房內穿內褲「再合理不過」,法官直言實在難以理解兩人思維,判2人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人妻向法官控訴,丈夫與小三於民國110年10月某日,公然侵門踏戶,在住家的房間內發生性行為。

人妻控訴,丈夫多次傳簡訊給小三傾訴愛慕,兩人更趁她不在時,舊約在家中臥室內嘿咻,當她臨時返家取物時打開臥室房,當場撞見門丈夫和小三2人全身赤裸共眠,小三的內褲還丟在一旁,為此怒告丈夫及小三共同求償100萬元。

但丈夫全盤否認兩人有發生性行為,還強辯自己如往常般回家後躺在床上睡覺,不知道小三後來躺在旁邊,主要是因為當天小三帶小孩到家中與其子女玩耍,後來小三的兒子也在床上睡覺,她才會睡到旁邊,但2人間保持相當距離。

小三則喊冤表示,她是經過他們夫妻兩人同意借住客房,客房平時不鎖,當天她先去洗澡,請人夫幫忙看小孩,她洗好後,人夫和他的小朋友都睡著了,她只好睡旁邊,但有距離。小三還強調,在自己房間內為求輕鬆,僅穿著上衣與內褲,相當正常,且在自己房間內放置內褲,再合理不過。

法院勘驗兩人LINE對話,發現小三曾交代「我們對話要刪除,不然被你老婆看到就慘了」,人夫回「不會,我手機她不敢動」、「沒你陪睡不著」、「昨天至少有抱一下」,顯然已逾越一般正常男女交往分際。

法官認為,一般夫妻下班如同往常般回家僅會躺在家中主臥夫妻兩人之床上睡覺,但人夫下班回家竟躺在女方居住之客房床上睡覺,且女方表示,曾請人夫幫忙看小孩,她洗好後,兩人的小朋友都睡著了,她只好睡旁邊,但再怎樣女方都可以叫人夫起床,而且當時人夫僅著內褲,女方僅著上衣及內褲,女方竟稱此為正常,實無法理解,因此判2人賠償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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